首頁 初中升學 高中出路 海外升學 自我認識 就業準備 活動花絮

 

海外升學

內地升學

台灣升學

其他海外升學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內地升學

主要升學途徑
1. 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計劃 (簡稱「免試招生計劃」)
內地政府對香港學生豁免「港澳台聯招試 」,內地部分高校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試(文憑試)成績擇優錄取香港學生,超過70所內地高校參與「免試招生計劃」。

申請資格:一般專業於文憑試取得「3322」或體藝類專業最低取得「2211」的成績。

2.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招收華僑、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 (簡稱「港澳台聯招試 」)
每年有二百多所大學經港澳台僑聯招生,約於每年5月在香港舉行聯招考試。同學須應考5門學科,總成績達院校取錄線者將獲擇優取錄。

(此表僅作參考之用)
必考科目 中文、英語、數學
選擇科目
文史類 歷史、地理
理工農醫類 物理、化學

申請資格:於香港註冊中學修畢中六課程或具同等學歷。

3. 院校獨立招生
個別經國家教育部批准的內地高校,可於香港直接進行招生工作,並可自設收生準則或入學考試。設有獨立招生的大學包括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、復旦大學、中山大學、暨南大學及華僑大學。每年可能都有新加入計劃的大學。

申請資格:各院校有不同的要求,如中山大學為報考者設獨立考試。

學費及生活費
一般專業本科學費:每年約RMB 4,000元至 6,000元
藝術類專業本科學費:每年約RMB 8,000元至10,000元
中外合作院校/專業:每年約RMB10,000元至15,000元
住宿費(四人房) :每年約RMB1,500元
生活費:每年約RMB5,000元至20,000元
(以上資料僅作參考之用)

學歷認可
1. 學歷互認
香港教統局與國家教育部已於2004年7月簽訂《內地與香港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》,兩地認可院校的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畢業生,可申請到另一地的院校繼續升學。即內地大學畢業生可在香港繼續攻讀碩士及博士課程。

2. 學歷評估及資歷評審
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(評審局)提供學歷評估服務,為所有非本地(包括內地及海外)學術資歷進行學歷評估。同學可將在內地大學獲取的學歷呈交評審局,以評估該總體學歷所達到的本港對應學歷等級。
同學提出評審申請時須提交相關資料及評估費用。

3. 專業資格互認
現時兩地部分行業分別設有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,一般而言,香港對內地的專業資格有兩種認可模式:一是根據互認協議,畢業後即可獲得專業資格(仍需註冊);二是需要通過專業考試方能取得執業資格,如法律界、醫學界等。

參考網頁
教育局 - 內地部分高等院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計劃
學友社
香島專科學校 (內地升學資源網)